为进一步做好学校会议室、报告厅等场所资源统筹使用,最大化提高使用效率,加强对场所及相关设施的管理维护,规范学校博学楼群会议室、多功能厅的使用,特作如下规定。
一、明确管理主体
学校党政办公室是博学楼群会议室、多功能厅的管理主体,履行主体责任,负责场所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,并统筹协调安排使用,确保会议室环境整洁、正常有序运转。
二、明确使用范围
根据《重庆三峡学院会议管理办法(试行)》, 博学楼群会议室、多功能厅主要提供“一类会议”、重大学术交流或对外交流等相关会议活动使用。
三、规范使用流程
(一)一类会议,由学校党政办公室或其他承办单位按要求填报《会议审批表》,提前通过“一周安排”公布使用时间,并按会议场所管理规格和标准,指定专人牵头做好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。
(二)重大学术交流或对外交流,由承办单位按要求提前提交《会议审批表》,经学校党政办公室备案后,纳入学校“一周安排”公布使用时间,由活动专人牵头按规范程序进入场所做好会务等工作。
四、遵守管理规定
(一)使用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除电子会标外,一律不再悬挂标语类横幅、字画等,不摆放花草。
(二)未经审批流程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使用,更不能擅自出租或外借。
(三)坚持“安全第一”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使用单位应保持室内卫生,负责设施设备完好,及时排除室内外安全隐患,原则上不移动会议室和多功能厅主席台的桌椅。
(四)室内投影、屏幕、灯光、音响、话筒等设备由专人负责,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。使用完毕后,应当将现场整理干净,做好物品的归位及存放。
(五)使用中遇到的问题、意见和建议,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反馈。
学校党政办公室
2023年12月7日